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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購買筆電,大賺回饋金'之活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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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迎學生,工作室,辦公等...族群加入,更歡迎團購人士加入(團購力量大~~)。


一 活動名稱:

購買筆電,大賺回饋金活動(以下簡稱本活動)。

二 活動期限:

即日起至2009/12/31日止,每月結算一次,共計十二期。

第一期:2009/1/1 ~ 2009/1/31 止
第二期:2009/2/1 ~ 2009/2/28 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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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期:2009/12/1 ~ 2009/12/31 止

三 參加資格:

1. 只要每人(以網站登錄之email信箱為準)於每期累計結標六部以上(含六部)筆電者,即具有領取'回饋金'之資格(註1,註2)。

2. '回饋金'金額為每部筆電新台幣捌百元(NTD$800.-)整,結標越多,回饋越多。

例如:當期結標六部筆電者,可領'回饋金'為:800 X 6= NTD$4,800 元整,再結標一部筆電就累積增加NTD$800元,依此類推。

3. '回饋金'領取日期以當期結算後,於次月第15天開起始通知具有資格者前來領取。

[註1] 結標數量需當期累計,次一期將重新計算;上述結標日以實際入款日為準,非網站結標日。

[註2] 如日後因任何退(換)貨導致當期累計低於結標六部筆電以下情形者,需先退還'回饋金',待退(換)貨處理完成後,如具領取'回饋金'資格者,方可領回當期之'回饋金'。

四 其他注意事項:

1.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年度所得獎項金額累計超過NT$1,000者,活動執行單位將於給付年度次年1月底前依法開立扣繳憑單予所得人;所得市值為NT$20,000元以上時,則需繳交10%之機會中獎稅金並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。外國人(包含外僑與大陸人士)不論所得金額多寡皆須先依法代扣20%稅額,故外國人須附護照影本(需印有護照號碼)及載有「統一證號」之文件影本,以供依法開立扣繳憑單。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。

2. 中獎人同意且授權本單位公開公布email信箱及帳號等部分相關資料。若中獎人不符合、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,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。

3. 本活動如不可抗力之事由者順延之;主辦單位保有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及解釋本活動相關事項之權利,若有其他未盡事宜,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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